有效婚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男女双方是自愿结婚的,没有任何的胁迫;2、一方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前已经如实告知的;3、男女双方的年龄都已经到达法定年龄的,比如男方必须已满22周岁,才可以结婚;4、男女之间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5、男女双方是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然后领取结婚证,拿到结婚证后,婚姻关系才算确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