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每月的(定额+开票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小微企业首次给出了界定指标。工业微型企业为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其他行业微型企业大多是10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