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鼓励晚婚。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迟于法定婚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三年及以上结婚者(女23周岁,男25周岁),即为晚婚。1980年12月,解放军总政治部作出了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对军人结婚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一)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 ,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