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如果起诉,可以选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居住地法院起诉。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自己的住所,而在此居住超过一年的居所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