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别人的背影不算侵犯肖像权。因为构成肖像权侵权的关键要件是侵害对象需具有鲜明的指向性,单纯依靠背影并不能对此人进行有效识别,那么就不具备指向性,被害人也就不能确定,没有被害主体,也就没有侵犯肖像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