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如下:

1、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2、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合法。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