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自由是以主体平等为前提的,它主要提供一种机会上的平等,使市场中的主体能够平等自由地竞争。

如果承认合同法应该是保障机会平等的话,那么经过一些限制之后的合同自由原则无疑是实现机会平等的有效方式,合同自由原则仍能在合同法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条合同自由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