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说的情形不是罚款,而是罚金,是刑事处罚的财产刑或附加刑,罪犯应当予以缴纳。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