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规定,对于严重违反单位劳动纪律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开除职工,但是劳动法并没有赋予单位罚款的权利,也就是说,单位是不能对你处以罚款的,没有这个权力,只有法定的国家机关才能进行罚款处罚。
2、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结清职工的工资,所以单位是不能扣除你12月的工资的,这是违反劳动法的。
3、如果你跟他人打假造成了单位的损失的话,单位有权要求你赔偿,但是这种赔偿只是一种请求权,而不能直接扣发你的工资。
4、如果单位拒绝发放你的工资,那么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单位开除你,不能扣你的工资。应该把应该发的工资全部发给你。这种情况下,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单位不能扣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