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部制定的标准,房子室内空间的高度应不低于2.40米,各楼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楼房高度乘以0.70的系数,如果小于这个距离,就会影响室内的采光。

二、住宅采光的标准规定,可以查看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7章节的规定。具体来说有如下条款:7.1.1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7.1.2需要获得冬季日照的居住空间的窗洞开口宽度不应小于0.60m。7.1.3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7.1.4卧室、起居室(厅)、厨房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1%;当楼梯间设置采光窗时,采光系数不应低于0.5%。7.1.5卧室、起居室(厅)、厨房的采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7。7.1.6当楼梯间设置采光窗时,采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12。7.1.7采光窗下沿离楼面或地面高度低于0.50m的窗洞口面积不应计入采光面积内,窗洞口上沿距地面高度不宜低于2.00m。

法律依据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7.1.1 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7.1.2 需要获得冬季日照的居住空间的窗洞开口宽度不应小于0.60m。

7.1.3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

7.1.4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1%;当楼梯间设置采光窗时,采光系数不应低于0.5%。

7.1.5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的采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7。

7.1.6 当楼梯间设置采光窗时,采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