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网友在发现未经核实的警情信息时不要随意散布和传播,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核实。公安机关将对编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那么网上编造传播虚假警情怎么罚?交通事故说成是枪杀案经过浦东男子乔某在微信群内编造、传播“大团永辉路发生枪杀案,死者身中7枪”的虚假警情信息,导致相关信息先后在多个微信群、QQ群内传播,被个别微信公众号转发,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目前,涉案的乔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1月20日下午,浦东警方在工作中发现,微信朋友圈中有人散布“大团永辉路发生枪杀案”的消息,并配有多张照片,其中一张照片是一名男子斜躺在一辆蓝色轿车的驾驶座上,胸前血迹斑斑。该条信息经过网友的多次传播,造成了浦东地区许多不明真相的市民群众恐慌。警方立即开展核查,确认并未接报相关警情。后经进一步核实帖文中的照片系当日上午10时许,发生在南芦公路的一起交通事故。该起交通事故是一辆轿车追尾载有钢筋的三轮车,钢筋插入轿车车厢内,致使轿车驾驶员受伤,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浦东分局相关部门立即开展网上谣言清查工作,并对发布不实消息的始作俑者进行追查。经过36小时的连续努力,层层追查,最终警方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乔某。1月21日晚,乔某被依法传唤到案,在证据面前,他如实供述为了博人眼球,于1月20日中午,在名为“唠唠..嗑”的微信群内编造、传播“大团永辉路发生枪杀案,死者身中7枪”的虚假警情信息的犯罪事实。目前,警方依法对涉嫌网上编造、传播虚假警情信息的乔某予以刑事拘留,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发现未经核实的警情信息时不要随意散布和传播,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核实。公安机关将对编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希望广大网民在网络活动中坚守法律道德底线,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最高将获刑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新的法律将于11月1日实施,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有关“网络谣言”方面的新规定。新的规定包括:第一百二十条之六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增加一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增加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