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的期权市场包括两种产品,分别为股票指数期权和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权是指期权的相关资产为股票指数,例如已推出市场多时的恒生指数期权。股票期权是以个别的股票为期权的相关资产,当中首先于1995年推出的为汇丰控股期权,现已增加至43只股票期权。由于相关资产不同的关系,此两类期权的合约及交易安排亦各有特色。主要产品特色。按金制度沽出指数及股票期权的投资者必须向结算公司(透过经纪)缴付按金或认可抵押品,各类期权合约的按金并不相同,金额的多寡视乎所属市场的波动情况而定。投资者在开仓时所缴付的按金称为初步按金,若因为市况不利而令初步按金出现帐面亏损,投资者将会被结算公司要求加补按金。通常结算公司会以每天的收市价对比持仓而计算帐面盈亏及按金金额。这按金制度的目的为有效地减少投资者的失责风险,以保障市场的稳健性。庄家制度以上所有期权产品均采用庄家制度,期权庄家的主要角色是替市场提供流通量及增加市场效率。他们须回应开价要求而作出双边买卖报价。而各期权类别亦有多于一名庄家,令报价更具竞争性。由庄家提供的报价与正常限价盘没有分别,它们同样是依循价格及时间优先次序于交易系统内配对。资本调整有时候当上市公司遇上例如供股、派送红股、股份合并或分拆等公司行动。又例如派发特别大额股息的股东的权益事项,都会对其股票期权的价值有一定影响。作出相应的调整是为确保期权持仓不会因这些公司行动及权益事项受到不公平的影响,而通常期权合约的行使价及合约代表股数都会被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