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行贿的钱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立案标准?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行贿的财物属于赃物,对于赃物,应当除返还被害人外,一律上缴国库。

但是,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秩序,即“被害人”是国家,所以不需要返还被害人,只需要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3款:“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

二、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对于行贿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行贿的钱法律上规定的也非常的详细,除了立案标准以外,具体如何处理行贿的金钱也有相应的规定。就算犯罪嫌疑人是用个人的合法所得行贿的,但这也不代表受贿人应该把钱退给行贿人,这时候行贿的钱就属于重要的作案工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