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孩打架受伤责任划分

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即学校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即未成年人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为此提醒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孩子父母应正确履行好自身的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约束,引导孩子遵纪守法,不从事危险活动,玩耍打闹要适度,避免伤人伤己案件的发生。也提醒作为教育管理机构的学校也应当积极履责,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

在我国相关的小孩子打架,造成的伤害由相关的监护人负有主要责任。我国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能够承担这部分责任,有相关的监护人和相关的学校对这类责任进行承担,保护我国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健康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