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斗殴是在社会上时有发生的一种矛盾现象,怎样充分理解什么叫结伙斗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否属于结伙斗殴,这对于矛盾的性质、事后处理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以及最终当事人所受到的处罚都有截然不同的判断,下面我们从多个方面具体分析分析。

一、结伙斗殴的定义

结伙斗殴,一般是指出于私仇旧怨、争夺地盘或者其他动机而结成团伙打架斗殴。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其动机是出于藐视社会公共秩序,寻私仇或者谋求某种非法的利益。此违法行为不要求造成后果,只要存在寻衅滋事的行为即符合立案标准

二、结伙斗殴和聚众斗殴罪的区别

认定结伙斗殴行为,要注意区分和聚众斗殴罪的区别,聚众斗殴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情节恶劣的有: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次数少,但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聚众斗殴是必须要有组织者、策划者,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召集人,并且斗殴的成员必须还有一定的固定性。 “结伙斗殴”不存在组织者、策划者,只要几个人凑合在一起,就可以形成“结伙”这一情节,二者构成的主体不同、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所以“聚众斗殴”比“结伙斗殴”的社会危害程度还要严重,处罚也要更重。

三、结伙斗殴和聚众斗殴罪的处罚处理

结伙斗殴的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聚众斗殴罪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充分理解什么叫结伙斗殴可以参照聚众斗殴来分析,主要是从二者构成的主体、在客观方面的表现、造成的后果来分辨,根据二者性质的不同,结伙斗殴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聚众斗殴依据我国刑法来予以处罚,所以当事人所受到的处罚也大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