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宪法2020改了哪些内容?

宪法2018改了的内容有: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宪法序言第十一自然段;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宪法第一条第二款;宪法第三条第三款;宪法第四条第一款;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宪法第六十二条;宪法第六十三条;宪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等内容进行了修改。

二、什么是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三、宪法的审议过程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18年的宪法对其中一部分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增加或者删减。修改最多的是对于某一段话中的措辞更加的准确,更符合当今社会的实际情况。宪法作为我国最重要的基本法律,从颁布之出到现在已经经历了很多次的修订,每一次修订都会使得宪法更加具有社会主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