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法中,有一条罪行是寻衅滋事罪。打架斗殴,损害私人财物,骚扰他人,在公共场合起哄等等行为看起来好像不太严重,但事实上在法律中对于这些行为的量刑有着严格的规定。那么寻衅滋事2000元损失会如何判刑,寻衅滋事罪到底是怎么判定的,我们接下来就详细了解一下。

一、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 为有期徒刑一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二、寻衅滋事罪不得缓刑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三种以上情形的;

(三)公共财产损失达5万元以上未赔偿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致二人以上轻伤的。

社会治安的稳定需要每一个人的维护,冲动和愤怒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增加问题的严重性,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在面对冲突时选择平和、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