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购买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和车辆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由使用人赔偿,车主有过错的,承担连带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肇事车是报废车,没有保险,怎么赔偿

报废车造成交通事故,没有保险的,根据实际损失,由肇事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如果无保险的或保险过期未续保的,由肇事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有交强险的,先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有超出部分的,有商业保险就由商业保险予以赔偿,若仍有不足的或无商业保险的,由肇事方承担余下部分赔偿责任。

因为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跟车辆是否购买保险或者是否进行年检并没有直接的关联,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所以不能说对方没有交强险或者是报废车就要负全责,如何担责还是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来认定。比如: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