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类刑事案件属于公安机关侦查管辖的案件,在遇到网络诈骗后应当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于网络诈骗具有不固定性、犯罪分子身份、位置不确定、极强的隐秘性和伪装性,很多人在遭受网络诈骗后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如果遇到网络诈骗,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保留下来,因为网络诈骗是通过互联网实施诈骗的一种违法犯罪活动,网络信息具有极强的可篡改性和被毁灭后的不可恢复性,如果被删除、毁灭,对案件侦破极为不利,甚至可能造成因为信息不足公安部门无法立案的情况;其次是第一时间将自己名下与诈骗有关的账户进行挂失,尽可能的阻止诈骗行为,减少损失;最后立即拨打公安机关报警电话,尽可能详细的向公安机关陈述被骗的详细情况,并将收集到的相关证据资料向公安机关提供,配合公安部门对案件的调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或者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旦违法人员的犯罪金额达到三千元或诈骗信息达到五千条的,应该按照诈骗罪进行处罚,追究案件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按照案件的涉案金额和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违法人员的罪行进行处罚,判处相应的刑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