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数额巨大是指抢劫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