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子女的夫妻双方将签署子女抚养协议,包括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包括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但根据离婚协议签订时非抚养人的经济状况确定。如果非赡养方的经济状况在赡养协议签订后发生变化,如破产或身体状况的变化,则无法支付赡养协议中约定的费用。你能要求减少或免除相关费用吗?有关法律规定,有义务支付赡养费的一方可以在下列条件下与另一方协商减免赡养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1。失去劳动能力或者经济来源,有困难、无法支付,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确实有赡养能力的;2.收入显著下降,暂时无法按照原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确实没有赡养能力;4.如果有困难,无法支付,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部分或全部子女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确定。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根据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上述比例。根据上述法律,我们可以了解到,当经济水平下降时,我们可以申请减少赡养费。一种情况是与抚养人协商,在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减少部分赡养费;另一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减少子女抚养费的诉讼。此时,应向法院提交证明其经济状况的证明文件,并申请减少相应的赡养费。在法院作出是否减少赡养费的判决之前,法院将全面调查请求方的经济状况。如果只是破产,另一方的资产仍然足以支付赡养费,法院不会承认该索赔。法院在确定时,将调查请求方的经济状况是否符合生活困难的标准,并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