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类型有偿出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方式是指政府作为国有土地的代表以什么形式或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按照有关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

1、招标出让

招标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投某地段土地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即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出让方式。以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不仅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要明确招标的效力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限内应负的责任等。

2、拍卖

拍卖又称竞投,有些地方也叫“拍让”。它是指由土地所有者代表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所出让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3、挂牌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二、土地出让年限是多久?

1、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土地出让中受让方的义务是什么?

1、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后的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依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

2、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

3、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该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类型可以分为出让和转让两大类,出让的方式又包括挂牌、招标和拍卖等。企业和自然人都可以参加土地拍卖,土地部门会组织,出价最高者拿到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和划拨不同,是有出让年限的,目前住宅用地最长是七十年,而商用地才四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