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书下来后的调解书效力一样吗?

调解书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由人民法院调解的性质决定的。诉讼上的调解是在人民法院的合议庭或者审判员的主持下进行的,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结果,也是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调解书与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能够保障法律的严肃性,保障司法机关的权威性,有利于稳定社会法律秩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调解书内容

主要由下列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和编号,标题写明“调解书”,并在其右下方写明文书的编号。

2、申请人栏内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和地址;有代理人的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和地址等。

3、在被申请人栏内,写明被申请人名称、姓名和地址;有代理人的,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和地址等。

(二)正文,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和发生的争议事项,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仲裁或调解要求。

2、仲裁员的选定及其工作情况和结果即“XX仲裁委员会根据合同的仲裁条款受理了本案,组成以XXX为首席仲裁员,XXX和XXX为仲裁员的仲裁庭,(或组成以XXX为独任仲裁员的仲裁庭)经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庭进行了庭前调解。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3、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

4、调解费金额的分担。

(三)尾部,依次写明:

1、调解书份数及分持情况;

2、仲裁员、秘书签名,仲裁委员会盖章;

3、制作调解书的日期和地点。

三、民事判决书

民事判决书有: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二审程序的判决书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判决书等几种类型,如何写好民事判决书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民事判决书也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

1、一审判决书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或经济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

2、二审判决书第二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二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或经济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处理决定。

当公民与他人发生了纠纷无法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的途径来解决的,那么在提出诉讼时也是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据,那么法院也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做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认同时,也是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