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抵押贷款方式购买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具有特殊性。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都是以共同收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因此只能认定该套房现有价值为夫妻共有。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上应以平分为主。双方根据生产、生活需要、财产来源等情况,协商解决。在离婚时,双方对于未取得所有权或未获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而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是应该分两种情况来区分:第一,在婚前,夫妻一方已经支付了婚前的房款,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第二,结婚后,偿还房屋的抵押贷款由双方共同承担,应归双方共有财产,按抵押金额分割。按照有关法律,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反悔财产,则可向法院起诉,但须在离婚一年内提出,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您对此还不清楚的话,可直接电话咨询我们的网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