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么结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定罪证据要符合哪些要求?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度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专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属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了的情况下,肯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但这并不代表着所有刑事案件结案的标志都是定罪判刑,如果相关的证据证明不构成犯罪,法院也会作出无罪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