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的征地补偿标准自2013年之后,在今年的2017年才做出了新的一轮的修改内容,这这项修改内容中是在今年的6月一日实施开始的,经过了上海市政府的通过决定,在青苗补偿等方面做出了一些临时的修改内容,所以上海临时征地及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临时征地及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 沪府土[2016]154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浦东新区老港镇、浦东新区老港镇大河村、浦东新区老港镇大河村八组、浦东新区老港镇大河村九组、浦东新区老港镇大河村六组、浦东新区老港镇大河村四组、浦东新区老港镇大河村五组、浦东新区老港镇大河村一组(村队组);征收农用地 17666.9平方米、建设用地 5600.3平方米、未利用地1901.8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 25169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标准为 老港镇 农用地52.95 元/平方米,非农用地52.95 元/平方米 ,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标准为老港镇粮棉地3.60 元/平方米,蔬菜地5.4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征地范围内涉及房屋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五、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安置方式另行公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 2016年8月25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用地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 2016年8月2日前按征地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送达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用地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征地的实施。

上海临时征地及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上面是一份在上海市的临时征地的补偿标准方案实施内容最新的发布情况,具体的变化就在于关于征地土地补偿费仍然是将地区划分为三十一个片区,但是最低的补偿从两万多每亩的价格变成了四万多每亩了,最高的补偿情况就是从从四万调整带六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