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受贿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害是否会加重处罚?

根据《刑法》中对贪污受贿罪的相关规定,因为收受贿赂致使国家、人民利益收到损失的,可以认定为“其他较重情节”,会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受贿数额一般要三万元以上才立案,但具有法定情形的,一万元以上即可立案。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受贿取消立案侦查的条件有哪些?

条件: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立案后,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案件,并向公安机关说明撤销案件的理由,但最终是否撤销案件,公安机关有决定权。另外,当事人只能就民事赔偿问题进行和解,对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无权和解。

由于我国立法以更高的标准要求党员干部,故而若党员干部因受贿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害,是会加重处罚的,此项规定在我国的党员纪律管理条例之中有明确的规定。这里的加重是指,处罚比一般的非党员的重,若造成的损害较为严重,党员干部有被开除党籍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