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依据《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以下具体的分配方案:

1.上述提到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中,以下财产属于被继承人与其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的财产,应当依照《婚姻法》及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对该部分财产予以平均分配。

①被继承人与其配偶共同共有的位于的房产一套。

②被继承人与其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的存款,基金,股票,金融产品,其中存款总额为,股票,基金及相关金融产品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值核算总额为。

2.依据平均分配后被继承人的财产状况,现依法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予以分割。

①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先根据继承人的相关情况,对被继承人的财产予以均等分配。应当予以平均分配的财产包括:被继承人婚前个人所有的位于的酒店

套房两套;被继承人与其配偶共同共有的位于的房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被继承人与其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的存款,基金,股票,金融产品中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

②结合《继承法》的规定及继承人各方的实际情况,可在均等分配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财产作出以下的分配调整:由于被继承人的儿子尚未成年,缺乏基本的收入来源,也还没具备独

立的劳动能力,应当在被继承人遗产中为其保留一部分遗产作为其升学,生活的基本费用;另外由于被继承人的配偶、儿子、都是长期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因此依照《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儿子、均可以多分财产;由于被继承人的儿子尚未成年,还没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因此被继承人儿子的继承权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③具体的保留费用以及多分的份额由各方继承人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