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新生婴儿随父或随母登记常住户口,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2)婴儿父亲和母亲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按目前的做法,户口登记机关一般会查验计生手续,无计生手续的户口登记机关会告知其到计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入户同时通知当地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