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能推迟开庭时间吗?

被告本人不能推迟开庭时间,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候,是可以延期开庭的,不过是否延期是由法院来决定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开庭时间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院立案后,送达被告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也就说,从立案到审判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

首先,应该保证所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够及时告知你们。

其次,法院立案后,会将法律文书送达被告,如你起诉时,所留被告地址不够详细,或找不到被告,该案将会被中止。

最后,亲自到法院问询案件办理情况。

三、法院立案程序

(一)立案大厅办事流程:

第一步,将起诉材料交法官审查,审查法官批注处理指令后转至书记员处;

第二步,按书记员的安排,持缴费通知书到交费窗交纳诉讼费用;

第三步,持交费回单到原书记员窗口办理立案手续,领取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执行案件立案流程与上述步骤基本相同。

(二)起诉必须具备的材料(全部资料均应提供A4纸格式)

(1)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起诉应当提供:

①民事、行政诉状,诉状中须注明双方当事人的联系电话或方法;

②原告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立案时需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供核对);

③起诉证据复印件(按被告的人数增加一份提供),并将起诉证据登记做成《证据清单》(亦按被告的人数增加一份提供);

④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起诉证据复印件的副本和证据清单副本。其中离婚案件必须提供:①结婚证、结婚申请书复印件或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明;

②须法院分割处理的争议财产清单(包括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其中行政诉讼案件必须提供:证明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有关证据,起诉被告不作为的,必须证明原告已经向被告投诉或提出申请。

(2)执行立案应当提供:①执行申请书;

②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③由主办法官填具的《结案联系单》等证明法律文书已生效的材料(调解结案的无需提供《结案联系单》);

④可以一并填写《请求采取强制措施申请书》、《请求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申请书》。

(3)支付令立案应当提供:

①支付令申请书;

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被申请人身份情况证明;

④证据清单一份和证据原件;

(4)公示催告立案应当提供:公示催告申请书;

②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有关证据材料。

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之中,案件当事人若是没有时间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但是在开庭时必须要到场,故此对于民事纠纷案件,对于那些有法定利于不能在开庭之日到庭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延期开庭时间的请求,只要理由合理,申请一般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