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进出口贸易中,特别是进出口大型成套设备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一定比例的货款,买方也可以要求卖方开具预付款保函,保障自己的经济权益。但是任何东西都有两面,预付款保函也有风险。那么,预付款保函风险有哪些?更重要的是如何避免风险?下面,小编将为您解答。

一、定义

预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guarantee),又称还款保函,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预付保函又称还款保函(repayment guarantee)及退款保函,在贸易合同中还可以成为定金保函(down-paymentguarantee)。在大额交易中,买方或业主在合约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预先需向供货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执行合同的启动资金,由于该款项是对供货方在履约之前所作的预付,买方为了避免日后由于供货方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无法履行义务,却不退款而无端遭到损失,通常要求供货方在买方预付之前的若干日内通过其银行开出预付保函,有银行作出承诺,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是无法全部履约(不管这种行为是有意的或者是无意造成的),担保行将在收到买方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这笔与预付金额等值的款项,或者相当于合约尚未履行部分相当比例的预付金额,使买方能够顺利的收回所预付的款项。

二、风险

预付款保函:按国际工程承包的例行做法,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业主应向承包商预付一笔款额,通常合同总额的10-15%,由于是预付,承包商必须在合同的中期或后期偿还,通常是由工程进度款中扣回。为保证承包商能如数偿还这项预付款,业主要求承包商的银行出具等额的担保函。由于付款的偿还是分批扣还,而预付款保函则是一次性开出,如果保函中未曾写明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将随保函归还金额而相应减少,则很可能出现预付款已大部分偿还,而保函额不减的局面,业主随时可能全额没收保函,而承包商却不拥有全额预付款(因为很可能在业主没收保函时,承包商已经偿还了部分预付款)。预付款保函的另一个风险是保函的生效时间先于承包商收到的预付款,承包商在不知情的前提下,业主已经没收预付款保函而承包商未收到预付款。还有一种可能的风险,就是预付款已经扣还完毕,而预付款保函没有及时撤销,让业主有机可乘,留下没收保函之机。

三、防范风险

1、常见生效条款:开立之日起生效;指定日期生效;指定事件生效。

2、常见失效条款:指定失效日期;指定失效事件。

不利的失效条款:事实性条款;不延期即付款或自动延期。

3、减额条款:如:保函金额随xx合同项下履行金额递减;或随验收金额递减。

应尽量采用:随申请人提交的每批货物的提单/发票按比例递减;随申请人提交的由受益人签署的验收证书金额递减。

4、金额敞口风险:赔付利率不明确、赔付币种与担保币种之间汇率不明确、承担无上限律师费和诉讼费等。

5、索赔条款:尽量避免索赔条款过于简单,给受益人不当索赔提供了便利,也可以增加索赔声明的内容。

6、转让风险:受益人要求保函项下的权利可单独转让的。增加了受益人索赔的不确定性,通常情况下应避免。

综上所诉,预付款保函在保障买方合法利益的同时,也存在着风险。因此,买方应该仔细阅读卖方提供的预付款保函,看清楚每一项条款,确定是否在生效后会损害自己的经济利益,卖方在提供预付款保函时也应该遵行票据法,生效后也要严格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