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答辩状,顾名思义,就是答复和辩驳的书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收到原告起诉状后,在15日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答辩。答辩状的内容,必须针对起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抓住关键进行答复和辩驳。篇幅不必长,但必须抓住重点,中心突出。特别是要抓住起诉状中那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等内容,进行系统辩驳。在辩驳中,申述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提出证据,阐明法律依据,以便法院审理时,借以判别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是否有法律依据,从而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