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规定是什么?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二、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哪些?

1、住宅用地呈批书;(2份)

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2份)

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

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

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

7、平面图;(1份)

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3份)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流程主要是,办理者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进行张榜公布以后会上报宅基地进行批准,批准以后会对申请的土地进行勘测,经过一系列的验收流程以后,就会给当事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

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当事人对土地享有使用的一种权益,这个土地使用证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才能够办理,并不是由国家统一颁布的,首先需要提出书面的申请,填写一系列的材料,然后再交由乡镇政府来进行审核通过,最后才是颁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