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斗殴一方受伤是什么结果?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打架斗殴的,依法要对双方进行行政处罚 。造成一方伤害的,要根据双方的过错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005年《公安部关于办理伤害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需要做伤情鉴定的,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由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鉴定部门进行伤情鉴定”。

二、造成他人轻伤的处罚是怎样的?

经过司法鉴定确定给对方人身造成轻伤的话,此时可以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就是要按照故意伤害罪中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达到了故意伤害的定罪标准,满足构成故意伤害主客观要件,依据主观恶意和客观结果的程度不同,量刑标准也不一。具体来说,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其实因为醉酒而引发的打架斗殴案例不是个别的,在酒清醒了以后对被打者积极的进行赔偿也有可能并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后果。但是,受伤毕竟分为轻伤和重伤,如果特别严重的伤情结果的话,那么醉酒打人的当事人是要被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的,所以具体是什么样的结果得取决于受伤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