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张女士讲,6月下旬,她在南华联附近一小区内租了一套房,7月份她出差,8月份她回来时听保安说一男子称她没将房租交齐要将其东西搬出,但被阻止。她回来后这个男子称房子已抵押给别人,现在不是他的了,该男子强行让她搬走。下午,在她姐姐、姐夫的陪同下,该男子终于将剩余的房费给退了回来。不过,在她回来时保安告诉她,该男子并不是房东。

租房时该注意些什么问题?记者咨询了内蒙古某律师事务所的韩律师,韩律师称,首先租房者和承租者应查验双方证件,房主应出示与房屋所有权相关的证件,求租者要出示其身份证。其次,如果是“二房东”,要看其是否具备房东允许出租房屋的书面手续,必须是正式的转租手续。如果是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租出去,虽然已将房租交了,但求租者不能与房东要钱,因为与房东没有关系,只与“二房东”有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