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如下: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偿还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母亲没有继承你外公的遗产,就不负有替老人还债的义务。但如果你母亲自愿偿还,法律也不禁止。

半年前我外公因病去世,留下一套价值10万元的房子和一个小卖部。外公只有两个孩子,我的母亲和舅舅。由于我舅舅长期在我外公身边生活,我母亲就主动提出由我舅舅独自继承外公遗产。我舅舅继承外公的遗产后,搬进了外公的房子居住。不久前,韩某找到我舅舅,说我外公生前欠了他1万元的货款,让我舅舅还。我舅舅认为钱不是他借的,不该由他还。于是韩某找到了我母亲,要我母亲来还。我觉得我母亲没有继承外公的遗产,不应该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