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房。2.夫妻一方婚前租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4.婚前由一方购买或自建,婚后由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房屋;只有部分重建。扩建的,由夫妻共同所有。5.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妻。7.婚姻关系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只属于夫妻一方的除外。8.工作单位根据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年龄等福利分配形式分配,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不得涉及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除对方的婚前财产外,对方婚前节省的积蓄不会因婚姻而成为共同财产。虽然过错方应该少分财产,但少分由法官自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