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农村的土地在被农民正常使用的时候总是会被政府要求必须强制性收回并且名义上用在了更加有利于农民的方面,但是在新政策下达之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么, 2018年农村土地使用是否会被回收?其实只要是农民合法使用的集体承包土地就不会被政府随意征收回去。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2020年农村土地使用是否会被回收?

农村的土地因为使用的方式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结果,尤其是农村承包的土地而言,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或者调整承包地。因此,在2018年承包地不会被收回,土地承包方可以根据本户意愿,将承包地流转他人经营,也可以自行流转土地经营。

农村土地收回的条件包括:

农村土地承包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家庭承包方式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主要目的在于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位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因此,这种形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可能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是按户而不是按人进行的,农户才是分得承包土地的主体。你爷爷作为一个单独的承包主体,随着他女儿的出嫁和他的死亡销户,承包主体已经不存在了,其承包的土地就应该由土地使用者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收回并另行安排。另外,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其理由主要有:一、农村土地承包是一种合同关系,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承包人死亡,承包合同即行终止,根本不发生继承。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物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不是承包人的私有财产,所以不发生继承。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承包合同关系而产生的经营管理权,是一种非财产权利,不属财产继承的范围。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农村土地使用是否会被回收的相关解答。综上所述,农民在生活上本身大多数都是依靠土地的盈利来维持家庭而绝对不能随意失去土地,而大多农村土地又是由集体承包给个体的农民直接使用的,所以在2018年新政策下是不会出现回收的现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