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移交检察院的程序是什么

1、醉酒驾驶机动车是犯罪行为,公安机关除进行治安处理外(如吊销驾驶证,罚款等),还要以危险驾驶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公安机关需要依法立案侦查,侦查结束后,要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判处刑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主要是因为酒后驾车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行政:酒精吹气80以上属醉驾,扣十二分,罚款2000左右,五年禁驾。80以下属酒驾扣十二分,加罚款1000左右。刑事:血液检测酒精含量80以上醉驾即涉嫌危险驾驶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无严重事故都是取保侯审判缓刑,也不会被刑事拘留。够格的话行政刑事都要处理,不能免除。

被移送到检察院的,应当是醉驾了(不是一般酒驾了,即0,8以上)。还有两个程序,一是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二是法院判刑(6个月以下,并处罚金)。当然以后还有刑执行程序等。检察院审查期限是不超过1个半月,法院两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