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玩忽职守罪有追诉时效吗?

1、玩忽职守罪的法定刑有两档,三年以下和三到七年,分别适用5年和10年的追诉时效

2、玩忽职守罪的最高刑期是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其追诉时效期限是十年。

3、《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玩忽职守罪行为人实施玩忽职守行为,往往与客观危害后果的最终发生之间具有较长的时间间隔,行为与危害结果相对非同步性,追诉时效的起算有其特殊性,需要特别予以考虑。

三、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1、玩忽职守罪是结果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上述规定,玩忽职守罪是结果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必要条件,在未发生刑法所规定的“遭受重大损失”危害结果之前,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综上所述,玩忽职守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