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同样与对方平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再婚与否,与能否争取孩子抚养权没有必然联系。当然,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看双方的工作和工资收入状况、文化水平、照顾陪伴孩子的时间、判归一方后孩子的生活环境的改变、一方的思想品质,因为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成长。对于十周岁的孩子,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充分尊重孩子本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