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正式实施,市民对其中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调整很关注。最新处罚条文: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相关阅读:关于酒后驾驶处罚标准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判定标准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酒后驾驶主要通过酒精测试仪测试(如我国警用的卡利安ZJ-2001A),被检测者对准仪器吹气口连续吹3秒(确保测出的酒精浓度和血液中浓度一致),这时发出酒精测试仪会发出“叮叮”两声,两声后待机灯(READY)和不合格灯(WARN)同时闪烁,同时显示测试数据。饮多少酒会达到处罚标准专家估算,1杯啤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会达到20mg/100mL左右,而达到醉酒驾驶80mg/100mL只需要三两低度数白酒或两瓶啤酒。人体血液酒精浓度达到80mg/100mL,不同酒类量化分别是:70°白酒约40g;60°白酒约60g;50°白酒约80g;40°白酒约120g;日本清酒约400g;红酒约480g;啤酒约2瓶或4罐。饮酒驾驶处罚措施针对频频发生的酒驾交通事故,2013年1月1日执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加大了酒驾处罚力度。醉酒驾驶:1.醉酒驾驶一律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而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除了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驾驶:1.饮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2.饮酒驾驶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3.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上便是“厦门醉驾怎么处理的”的相关回答,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