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释义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处分的行为。二、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并由本人或者指使他人向国家机关告发的。2.为陷害他人,故意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犯罪事实,虽不是直接向国家机关告发,但采取的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追究的。三、犯罪构成要件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侵犯的对象,即诬告的对象可能是任何人,但必须是特定的个人。如果只是笼统捏造并谎报某种犯罪事实,而没有明显暗示具体犯罪人是谁,则不能构成诬告陷害罪。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具有诬陷他人使其受刑事追究的目的。四、量刑标准1.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刑法条文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