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但刑事拘留到期后,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比如批捕。逮捕后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经过批准最长可以延长到七个月;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一般为一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一个半月。两次补充侦查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一审),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经批准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经批准可以延长到四个月。法院判决后,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