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的利用也是随着经济条件的不断变化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如今我国对土地资源的治理和土地资源的开发技术已经形成了一套良性循环的监管模式。例如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日期也通过立法作出了时间限制,大家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应该就会了解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日期的这个问题的。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日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对于土地所有权,大家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使用权。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转让都只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的仅是这块地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收回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获得土地的方式

1、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

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金,是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3、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的行为。

4、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日期目前国家规定的最高的日期是70年的,可是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日期的这件事情上我国的法律制度明显的不够完善,虽然说土地使用权日期有限制,但是到期后的处理问题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成文的法律规定。可见对土地资源的很多措施也是要不断的更新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