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和谐以及建设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对于触犯法律规定的人或者单位,国家会给予严厉的处罚,以此来警告人们。不仅仅是为了约束公民的行为,同时也是保障公民的权利。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讲解有关没有单位犯罪的罪名的标准是什么?

一、没有单位犯罪的罪名是什么

在我国关于没有单位犯罪的罪名的事件以下面几点为标准判断:

1、刑法、刑诉法及司法解释均没有“雇佣犯”的解释,只有主、从、胁从之分。

2、要看犯罪的主客观要件,即是否明知是违法犯罪行为而有意去做。

3、区分主、从要按刑法规定执行,而不应从获利大小考虑。

二、什么是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自首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

单位犯罪早在17世纪英国的《刑法》中就有规定,我国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在我国刑事立法史上首开了规定单位犯罪的先河。1997年《刑法》首次在我国的刑法典中规定了单位犯罪,主要集中在刑法总则的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以及分则的相关部分。

研究单位犯罪自首,就必须正确界定单位犯罪的概念,并对其特征加以分析。

我国《刑法》 对单位犯罪只是从犯罪主体范围方面进行了描述,而从概念揭示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来看,这远没有揭示单位犯罪概念的深刻内涵,但同时它又为单位犯罪的理论研究及其实践探讨留下了广阔的空间,正因为如此,学理界关于单位犯罪概念的学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三、特征、

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

单位故意犯罪的集体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决策主体体现出来的。判断犯罪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集体意志,需要看犯罪行为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决定,否则,无法形成一个单位的犯意。但是,也不能简单的认为,负责人做出了的决定,就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意志,这是要具体分析的。

单位犯罪会根据其性质的严重情况来判定法律责任,而本文要点没有单位犯罪的罪名,就为我们很好地诠释了这一事件。总得来说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