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妨碍公务行政拘留几天

对于妨碍公务的行政违法行为,尚未认定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中的规定来看,一般是对违法之人进行警告或者在200元以下进行罚款处罚;不过要是,妨碍公务的情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此时给予违法之人的行政拘留就是在5-10日之间,同时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对于妨碍公务的违法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在一些紧急状态的情况下,对于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但是当事人拒不执行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还有故意阻碍消防车、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未经同意冲闯警戒带、警戒区的这些行为,首先是予以警告,如果情节严重,即认为将会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处以五到十日的拘留,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二、妨碍公务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以上是比较轻微的处罚,但是如果妨碍公务是以暴力、威胁的方法进行阻碍的话(这里被妨碍的主体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还有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遭到阻碍,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对于红十字会依法履职中的阻碍是以“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为前提的,而对于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安全任务时,只要是故意阻碍(不限于暴力、威胁的方式)的,也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妨碍公务的处罚并不仅仅只是拘留几天这么简单,妨碍公务分为很多种类型、手段,比如采用暴力的方式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就有可能涉及到刑法,甚至有可能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