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不和解走程序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完毕后之后移送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审查完毕起诉到法院判决,寻衅滋事罪一般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阶段: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检察院)或者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2、审查起诉阶段: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3、审判阶段: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二、寻衅滋事罪和解协议达成还会受到惩罚吗?

寻衅滋事罪是公诉案件,原则上是不允许和解的,但是情节轻微是可以和解的,虽然达成了和解协议,还是会受到刑事处罚,但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寻衅滋事本就不是属于可以和解撤案的普通民事纠纷,判定为寻衅滋事的都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都是侦查,审查和审判这三个阶段。所以,寻衅滋事案件的整个办案程序不是根据受害者自身愿不愿意和解的,只能说愿意和解的唯一差别就是会影响到最终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