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打架斗殴责任在谁

打架斗殴双方均有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警察办案流程

第一步:公安机关接警后,会迅速出警;

第二步: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处置;

继续打架斗殴的,且现有警力无法处置的,立即呼叫支援,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口头警告、徒手制止、使用警械制止,符合条件的,可以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的,要做好取证工作。制止后,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进行当场调解,不能调解的带至公安机关处理(有伤者的,拨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救治)。

已经结束的,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进行当场调解,不能调解的带至公安机关处理(有伤者的,拨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救治)。

第三步:不能当场调解或构成犯罪的,依法取证,进行处罚。

1、经鉴定:被侵害人属于轻微伤、不构成伤情或不要求鉴定的,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

2、经鉴定:被害人属于轻伤或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定罪量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

(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纠纷引起,双方均有过错的;

(2)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之间发生殴打,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3)行为人的殴打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4)双方均有主观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打架有的时候不是像表面上看起来这么简单的,综合分析背后的原因的话,可能也会让人觉得动手打人者其实在感情上是情有可原的,既然是打架的话肯定两个人都有一定的责任。其实生活当中各种民事纠纷如果不能在第一时间解决好的话,就有可能会激化双方到了使用暴力来解决的这种境地,有效的健全法律制度才能进一步减少打架造成的社会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