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婚前财产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我将具体分析以下几种情况,加以阐述。

第一种,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一般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半无权要求进行分割。

第二,但若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有银行的贷款,也就相应的我们理解为是婚后的一个房产的还贷问题。那么在婚后,如果存在夫妻共同还贷情形的,则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婚后的还贷以及增值部分的一半。

第三,在2001年,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出台前,存在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经过一段的时间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但是在200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出台以后,那么这项规定已经被废除,现在已经不予适用。

第四,最后是关于若夫妻离婚时,采取协议离婚方式的,则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将婚前财产加以相应的约定处理,这样的约定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